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抚顺医疗保险参保指南

发布时间:2023-05-08 11:42:04

内容来源:互联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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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容简介

办理条件城镇居民具有城镇非农业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包括大、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居民。城镇职工(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公司制企业、合伙企

办理条件

城镇居民

具有城镇非农业户籍,且不属于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覆盖范围的非从业居民(包括大、中专、职业高中、技校学生)、少年儿童和其他非从业居民。

城镇职工

(1)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及其职工;

(2)国有企业、城镇集体企业、公司制企业、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其它城镇企业及其职工;

(3)中省直及外地驻本市的各级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职工;

(4)外商投资企业及其中方职工;

(5)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

(6)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参保单位符合国家规定的退休(职)人员。

办理材料

城镇居民

《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

城镇职工

新参保单位:

1.工商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登记证,或上级主管部门批准成立文件,或其他批准执业证件;

2.国家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颁发的组织机构统一代码证书;

3.单位开户银行全称及帐号;

4、办理时所需填写的表格。

注:1、2项都需要原件和复印件。

办理流程

城镇居民

同一户口簿内符合参保条件人员,持《户口簿》、《居民身份证》、《学生证》等有效证件,到户口所在地街道(社区服务机构)、学校、托幼机构进行参加医疗保险登记。

城镇职工

新参保单位:

1.单位在领取工商营业执照或上级批准成立之日起30日内,到社保经办机构办理登记(开户)手续;

2.单位领取《社会保险登记表》,填写完整并盖章;

3.社保经办机构核发《社会保险登记证》正本及纸质副本。

办理时限及费用

办理时限:审核通过,即时办理

办理费用:不收费

办理地址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迎宾路北段九号

电话:0413-3998007

抚顺市社会保险事业管理局新抚分局

地址:抚顺市新抚区东十路3号

电话:0413-3998115

抚顺市社保局地址及电话一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