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机动车所有人的身份证明
2、机动车来历凭证
3、机动车整车出厂合格证明或者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
4、车辆购置税完税证明或者免税凭证(因与国税局联网,车主可不提供纸质凭证)
5、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第三联。原件丢失的,收存其他任一联复印件并加盖保险公司印章,或者经登记审核岗签注“与原件一致”的其他任一联复印件
6、车船税纳税或免税证明,其中在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上签注已纳税信息的,提交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凭证原件,属于按照《车船税法》规定予以免征车船税的,提交车船税纳税或者免税证明
7、属于办理加装肢体残疾人操纵辅助装置的小型自动挡载客汽车注册登记,还应当提交操纵辅助装置加装合格证明
8、代理人代办的,还需提交委托书和代理人的身份证明,单位的书面委托,需加盖公章
9、不属于免检车型的,还应提交安全技术检验合格证明
10、属于消防车、救护车、工程救险车,还需提供相关主管部门出具的车辆使用性质证明
11、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提交的其他证明、凭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