合格名单
体检要求
1.体检前一天注意休息,不要熬夜,不要饮酒,避免剧烈运动,体检前一天请清淡饮食;体检当日早晨须空腹,禁食、水。
2.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和笔试准考证参加体检,体检人员务必按时参加,切忌迟到,对无故缺检者不再组织体检,视为自动放弃。
3.体检期间,考生必须服从领检人员安排,关闭通讯工具交工作人员统一保管,保持安静,不得大声喧哗;考生不得与体检医生交谈,有问题向领检人员或组织方反映,不得向体检医生询问单科体检结果。一经发现,按违纪处理,取消体检资格。
4.体检区域全过程封闭,无关人员不得进入,考生进出时由领检人员引导,不得擅自离队,体检结束后及时离开体检中心。考生家属不得随同考生前往体检医院。
5.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允许提出复检申请。复检申请应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以书面形式提出,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6.女性受检者月经期间请勿做妇科及尿液检查,待经期完毕后补检;怀孕或可能已受孕者,事先告知医护人员,勿做X光检查。
咨询电话
清原县教育局 024—53023385
纪律监督电话
清原县纪委监委 024—53022551